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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社區調解計劃對象主要為中層及管理層 冀培訓後再傳授知識予前線人員

政事

林定國:社區調解計劃對象主要為中層及管理層 冀培訓後再傳授知識予前線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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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社區調解計劃對象主要為中層及管理層 冀培訓後再傳授知識予前線人員

2025年06月02日 18:23 最後更新:23:02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社區調解先導計劃及檢視調解規範制度。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社區調解先導計劃為約90個屋苑及聯廈聯管模式下的物管人員提供調解技能培訓,由7月至明年第三季期間將舉辦6次培訓,每班人數大約20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回應有議員關注,人數是否太少,林定國表示,相關計劃的對象主要培訓中層、管理層級的人員,屬導師訓練課程,期望接受培訓的人員之後再將有關知識傳授予其他前線人員。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選委界議員鄧飛擔心住戶會否質疑調解並非物管人員的職責,林定國回應,物管人員調解與管理沒有衝突,反而有輔助作用,指物業管理公司有執行大廈公契的責任,又指住戶尋求協助通常最先向管理處查詢,所以物管人員認識調解的技巧有一定作用。

另外,就檢視調解規範制度,林定國表示,目標在今年內諮詢持份者。有議員關注調解員的懲處,林定國表示調解員並非律師等,不用申請牌照,所以不能以除牌、除名等作為懲處,但認為調解員重視聲譽,所以正考慮會否以公開接受紀律聆訊的調解員名單作為懲處。

林定國FB圖片

林定國FB圖片

林定國之後在社交平台亦表示,為落實2024年《施政報告》的政策方向,推動調解文化普及並鼓勵公眾採用調解,律政司與環境及生態局及食物環境衞生署合作推出「社區調解先導計劃」(先導計劃),透過系統化培訓與實務應用,重點提升物管人員處理社區常見糾紛的調解能力,例如處理滲水問題及鄰里摩擦等,從而發揮社區糾紛第一線協調者的角色,促進社區和諧,將調解理念扎根於社區基層。

另外,政府除推動市民採用調解解決糾紛外,亦積極完善調解專業發展。律政司於2024年成立的調解監管制度工作小組已完成檢討調解員認證及紀律規管機制,並就加強專業化的措施擬定初步方案,旨在為香港調解業的長遠發展奠定基礎。在整合相關建議後,律政司將於今年內展開業界諮詢。 在各界支持下,此兩項工作將相輔相成,不僅能提升社會對調解機制的認知與信任,更能從根本促進社區共融,實現「以調解促和諧」的願景。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煽動意圖」相關罪行,如果就國家制度、法律或政治制度提出意見,目的不是希望他人藐視或憎恨有關制度,而是希望可以完善、優化或做好些,只是「善意批評」,法律上「白紙黑字」講明這些不屬於煽動意圖。

林定國表示只是「善意批評」,法律上「白紙黑字」講明這些不屬於煽動意圖。資料圖片

林定國表示只是「善意批評」,法律上「白紙黑字」講明這些不屬於煽動意圖。資料圖片

林定國接受港台節目《國安法事件簿III》訪問時說,相關法律條文講明,不一定需要證明言論中煽動他人作出暴力行為,都有機會屬於煽動意圖。他解釋,這方面法律的草擬,是因應本港過去曾經發生過的事件,有些言論本身沒有「講到出口要攞刀、攞槍對付特區政府」,但其言論亦可能傷害市民對政府的想法,同樣可達到製造仇恨的結果。

他說,如果要有效阻止這類可能危及國家安全的行為,就不能把法律寫得太狹窄,否則可能產生漏洞,助長一些可能對社會安定構成風險的行為或言論。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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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說,《香港國安法》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銜接及兼容互補,兩法之間有連接點,同時亦互相配合及補充。他說,《香港國安法》處理四類相對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當中有兩類在23條已有所提及,剩下兩類交由條例去處理,並且亦處理一些因應時代進步引伸出的新風險行為。

在《國安法事件簿III》第二集,講述有關「國家秘密」概念,兩名主持人、律師會前會長、全國政協委員蘇紹聰,以及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陳澤銘,與兩名學生對談。有學生問到有甚麼例子屬於「國家秘密」,陳澤銘說,一些文件在第一版列明是「機密」,就要小心處理。他又說,相關條例的要求很高,會視乎有否用非法手段去取得、儲存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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