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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5個必須  應對百年變局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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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5個必須  應對百年變局

2025年06月22日 01:25 最後更新:09:39

《香港國安法》實施5周年了。回想2019年的亂局,以及2020年訂立《香港國安法》,起到立竿見影的平亂效果,真有仿如隔世之感。

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香港國安法》實施5周年論壇上的講話,提到《香港國安法》在香港「一國兩制」發展進程中,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如今美國打壓中國的鬥爭白熱化,夏主任提到當前百年變局加速演進,香港內外環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必須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引,為實現香港更好發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重點把握以下5個必須:

第一,     必須把維護國家安全貫穿「一國兩制」實踐的全過程。

社會上有一種觀點,認為現在既然中央都講「由亂到治」了,就不用天天講國家安全了。

夏主任全面反駁這些觀點,話維護國家安全將伴隨「一國兩制」實踐的全過程。他提醒,大家千萬不要以為,香港現在已經萬事大吉,不需要再維護國家安全了。他說,要清醒看到,反中亂港分子賊心不死,各種「軟對抗」花樣翻新,外部敵對勢力對香港插手干預一刻也沒停止,反滲透、反顛覆、反分裂的鬥爭沒有結束。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炮製謬論,如「泛國安化」、香港國安法損害人權自由、有香港國安法就沒有「一國兩制」等,用來蠱惑人心。對此,大家要擦亮眼睛、認清本質、堅決鬥爭。

聽完夏主任這一點,我記往了「全過程」3個字,即是永遠不會停,以應對外部極其複雜嚴峻的局面。

第二,     必須確保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

社會上也有些觀點,話政治穩定下來了,可以重啟政改,政府要容得下較激烈的反對聲音。

但夏主任講的卻是另一個方向,話如果不能確保國家政權安全,如果特別行政區管治權不能掌握在愛國者手中,香港繁榮穩定就無從談起,維護國家安全就是一句空話。在這個大是大非問題上,就是要立場堅定、旗幟鮮明,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

聽完夏主任這一點,我記往了「政權安全」4個字,特區管治權如不是掌握在愛國者手中,會威脅到中央的政權安全,這是一個新提法,「35+顛覆案」就是一個好例子。

第三,     必須做到維護安全和推動發展都堅定不移。

社會上有一種謬論,話現在「由治及興」了,還搞這麼多國安的事情,不利經濟。

夏主任完全不同意這種論調,認為國安和發展兩者相關,可以兼顧。他特別引述習近平主席強調,「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維護安全和推動發展都要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是為了香港更好的發展,讓香港市民過上更好的日子,讓外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更好保護。

聽完夏主任這一點,我記住了「安全和發展都堅定不移」這10個字。夏主任之前講過,商業無國界,商人有祖國,商界在謀發展的同時,絕不可以做損害國安全和利益的事情。

第四,     必須切實保障香港居民人權自由。

社會上有些人說《香港國安法》影響了港人的自由。

夏主任嚴詞駁斥,指回想「修例風波」期間,普通市民連大街都不敢上,哪有什麼自由?在公共場合說句普通話都有可能挨打,哪有什麼人權?

香港國安法規定了完善的人權保障體系,合理平衡了國家安全和人權自由,將堅持法治、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貫穿在法律條文和實施過程之中。《香港國安法》實施5年來,打擊的僅僅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保護的是全體香港居民的人權和自由,包括在港的外國友人的人權和自由。

夏主任這一點,關鍵是「合理平衡」這4個字。

第五,     必須保持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

有人說《香港國安法》制訂後外商都不敢來港。

夏主任話,在「一國兩制」條件下,維護國家安全使香港更加開放、更加自由,正常的國際交往不僅不違反香港國安法,反而受香港國安法保護。維護國家安全,有利於發揮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有利於鞏固香港高度自由開放的營商環境,有利於深化國際交往合作,必將讓香港開放的大門越開越大、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越來越強。他更引述大型跨國銀行高層人士說的,中國正成為全球供應鏈和經濟力量再平衡的關鍵節點,香港是聯繫中國內地與世界的主要橋樑,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將會更加鞏固。

夏主任強調要「保持香港獨特地位」,令人印象深刻。

除了5個必須外,夏主任更將《香港國安法》的實踐提升到理論高度,指香港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以高水準安全護航高品質發展。總體國家安全觀關鍵在於「總體」,突出大安全理念,涵蓋傳統安全領域和非傳統安全領域。

《香港國安法》的5年實踐表明,在美國持續打壓中國的國際大形勢下,這部法律不是限制港人自由的法律,反而是保護香港保護國家的法律,香港不再是外國攻擊中國的軟肋,不再成為顏色革命的犧牲品。

盧永雄

過去一提23條立法,一講到國安法,香港人就有恐懼感。美西方的政治宣傳,認真成功。

這裏可以講一些個人經歷。1985年,中英成立聯合聯絡小組,作為磋商97移交事宜的組織。我作為一個小記者,經常跑《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和聯絡小組會議的新聞,和中英雙方個別代表都稔熟。我去倫敦採訪聯絡小組會議時,會約一些英方代表茶聚收風。我後來發現,一些英方觀點,很快就有港人草委在《基本法》草委會議內反映出來,其中一個意見是反對《基本法》第23條。

有聯絡小組英方代表私下吹風,話《基本法》第23條講到要禁止分裂國家、顛覆、煽動叛亂、聯繫外國政治組織等罪行,將會大大限制港人的自由。我當時也有問他,當時港英政府的法律也有禁止類似罪行?那個英方代表只說「這些法律我們很少用」,輕輕帶過。英方後來阻止不了《基本法》加入第23條,但最後爭取到加入「香港自行立法」的內容,打下阻擋立法的一口棺材釘。

回歸之後,美西方接力吹風,23條立法變成洪水猛獸。2003年特區政府嘗試就23條立法,最後在大遊行和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反水之下,立法難產。自此激進政治冒起,境外勢力湧入,造出一個又一個的亂局。

當時的香港,沒有國家安全觀,只有反國安觀念,將國安法視為只是限制自由的洪水猛獸。

但政治的鐘擺,擺到太過份時,就會回頭。2019年的亂局越演越烈,在馬鞍山發生放火燒人的兇案,之後還有屠龍小隊意圖在鬧市放炸彈製造恐襲,又爆出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和35+顛覆案。亂到這個地步,港人開始發現,國安法不但不是限制自由的洪水猛獸,更是保護香港捍衛國家的鋼鐵長城。

沒有國安法的日子,不是保障了港人的自由,是保障了外地間諜活動的自由。在「屠龍小隊」等人串謀在遊行放置炸彈案中,認罪的從犯證人彭軍壕作供指出,在2019年曾獲安排到台灣接受軍事訓練,包括使用槍械等。誰是台灣的幕後黑手?誰相信台灣軍情局對這些軍訓不知情?在「李宇軒和陳梓華勾結外國勢力案」中,他們在黎智英助手、前美國海軍情報員Mark Simon的指使下,控制一個叫「重光團隊」的組織,在海外活動,和美西方國家政治人物緊密聯繫,推動制裁中國大陸和香港的敵對活動。

在沒有國安法的日子,香港群魔亂舞,境外勢力及其代理人操控本地政治,煽動年青人,跳落極度暴力抗爭的火坑。

很多上街掟汽油彈的青年,其實是被有心發放的假消息誤導。有心人散發警察在太子站打死人的消息,又不停散播「警暴」的謠言,年青人自以為暴力示威是正義地去反抗暴政。他們有的不是自由,他們反而是自由被濫用的受害者。

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香港國安法》5周年研討會上,首次提出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引,把維護國家安全,貫穿「一國兩制」實踐的全過程,指出國安法律是香港「一國兩制」的核心內容。這完全扭轉過去40年香港對國安觀念的錯誤理解。

夏主任指出,《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實施,成為香港由亂到治的分水嶺,「一法安香江」,帶來了一系列全域性、變革性、根本性影響。可以說,正因為有《香港國安法》,才能防範抵禦反中亂港分子和外部敵對勢力的攻擊;正因為有《香港國安法》,才能實現香港選舉制度和區議會制度的系統性重塑;正因為有《香港國安法》,才有了「愛國者治港」的新氣象,才有了香港今天朗朗乾坤的良好局面。夏主任全面總結了《香港國安法》的正面作用。

美國和英國自己都有《國安法》,但卻在港到處散播23條立法的恐懼感,禍亂香港35年。香港是時候重新正面認識國安立法,明白到它對保護香港穩定至關重要。有了《香港國安法》,少一點Mark Simon之流、少一點台灣或外國特務在港活動,香港必會更好。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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